2021年6月10日,習近平總書記頒布主席令,宣布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〉的決定》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近期魯西集團組織大大小小的宣貫活動,各事業部內也紛紛對2021版《安全生產法》組織宣貫培訓,以“學法、普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”促進安全生產,確保安全、穩定、長周期運行,保障企業健康發展。通過學習2021版《安全生產法》,感悟頗深,對安全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,對于安全的管控從心靈上升了一個高度。
回顧《安全生產法》走過的19個年頭,自從實行以來,國內死亡人數由14萬人降至2020年的2.7萬人,下降比例80.6%;重特大事故起數由140起降至2020年的16起,下降比例88.6%,這些數據種種跡象均透露出《安全生產法》對于全民生產安全起了作用,對生產單位安全有了約束。雖然安全事故總體上呈下降趨勢,但傳統風險還未完全消除,新的風險又不斷涌現,開始進入一個瓶頸期、平臺期,而且稍有不慎,重特大事故還會出現反彈。同時新發展階段、新發展理念、新發展格局又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。面對各種不安全生產,不規范生產,不合規生產,《安全生產法》的不斷修訂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。
2021版《安全生產法》是對于企業更加嚴格,對安全的要求更加嚴格,堅持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要求,堅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堅持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,切切實實保障作業安全,樹牢安全發展理念,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,這些要求都體現出國家對人民,對家庭,對社會的愛護與關切。對企業的違規生產、對事故隱患的消除加大了處罰力度,各部門對于生產單位的違法行為敢于亮劍,善于亮劍,加大執法頻次,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。《安全生產法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作為企業我們要積極查隱患,整改隱患,保障安全生產。
2021版《安全生產法》對于各方面的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進行要求,明確了安全監管職責,將“三管三必須”納入到法律中,對于各部門要做到管行業必須管安全;對于生產部門,不僅僅針對企業一把手,對于安全責任進行了細分,要做到管業務必須管安全,對于分管的業務,無論是做什么工作,首先要把安全管好;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,更加明確了不安全堅決不生產的導向,對生產分管人員賦予了安全職責,更是加大了執法力度,讓安全責任攤分了管理層,這就讓每個人身上的擔子往安全上挪,保證效益的同時更要保障安全。
2021版《安全生產法》更是對我們作業生產的每個人做出了要求,安全生產人人都是主角,沒有旁觀者。實行全員安全責任制,每個人都是安全責任人,激發勞動者的安全責任感,每個人都要遵守安全法律法規,履行安全責任,提高安全素質,做好安全生產,提升整體安全觀,全員安全觀。
這一次《安全生產法》的修訂,作為企業職工,我深刻領受到了國家各層級對安全的重視,深刻領悟到了“人民至上,生命至上”這一理念在安全生產中拓展開,逐漸沁入每個人的意識中,所以我們更要“學法、普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”。